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包工头或者总承包单位主张权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您可以:
首先,检查您与包工头之间是否签订了有效的施工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有合同,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包工头提出整改或者赔偿的要求。
其次,如果包工头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无力履行,您可以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第三款1的规定,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该条例制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2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您是农民工,并且能证明您为总承包单位提供了劳动,那么您可以要求总承包单位对拖欠或者不足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后,如果您与包工头和总承包单位之间无法协商解决纠纷,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其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在诉讼中,您应当尽量提供有关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验收单、质量检测报告、损失评估报告等,以便法院判断事实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