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法律知识 > 金融证券 > 基金知识 >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2022年07月22日13:4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一)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
 
  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二)严格限制募集方式
 
  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基金知识知识排行榜
基金知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