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笔录算证据吗
公安机关制作的询问笔录在民事案件审判中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依法属于证据。如果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派出所笔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