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自愿放弃购买社保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和相关法规,雇主有责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些保险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雇主不能要求员工放弃这些权益。
如果劳动合同中写明自愿放弃购买社保,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益。员工仍然有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福利,并可以要求雇主履行购买社保的义务。
如果雇主违反了购买社保的义务,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救济。员工不应因为这个理由直接离职,而是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支持(0)
支持成功! +1
解答者:赵孟亮律师
积分:21215分
活跃等级:
同步微博:
如对解答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