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六个月,最后一个月通知我招到人不,让我离职,签了离职协议,理由写的是公司认为我不合适这个岗位,协议有规定写说从**时间起与公司没有任何劳动纠纷,还可以申请仲裁吗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告知对方。如果公司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通知你离职并签署离职协议是合法的。至于协议中关于申请仲裁的条款,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并且该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你可以申请仲裁。但如果协议中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则该条款无效。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以确定你的具体情况是否适用于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