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
原则:1. 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2. 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3. 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4. 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
这段文字出自中国明朝时期的《大明律》,是一部明代法律典籍。该典籍于明朝永乐年间开始编纂,共分为五十卷,内容包括刑律、司法程序、官制等方面。《大明律》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对后世的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