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认购协议未签字,但我按协议交了意向金5000,后父亲又补交了45000定金,算变更定金吗有50000的定金收据,若不想要房子了,可以要求退回45000吗。协议上只写了定金5000,45000不是本人缴纳的
定金收据写了你的名字,你也领取了定金收据,就是对父亲交钱的追认。不能反悔。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虚假宣传、无法就具体商品房条款(价格、交付日期、银行按揭)、没有预售许可证等情形之一,可要求返还全部定金。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ASK1658411682xut:感谢万安松律师的解答。
在法律上,你与开发商有认购合同关系。如果不想要房子了,那要看我方是否正当的理由,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再想买房子,那么法律上属于我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