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举报了主管使用假牌,无证驾驶大功率摩托車的违法行为,因此合同到期,老板不予我续签,我该怎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和单位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除外),单位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追问: 我同意续鉴,我在这单位干了快6年,从来没有违纪行为,而老板就因为我举报了主管一事而要终止我的合同,如果是这样以后谁还敢举报违法行为吗?老板这样的做法对吗? (2017-03-23 07:48:02)
单位不跟你续约,他要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 平均工资含不含技能,奖金,还有全勤吗? (2017-03-23 08:28:39)
单位到期不续签的,应支付补偿。
追问: 老板支持主管的违法行为,应不应该受到负法律的责任? (2017-03-23 08:32:53)
回复: 很难追究。 (2017-03-29 12:11:37)
可以要求补偿。
可以要求老板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