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我委积极支持邢台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5.2亿元,支持邢台市水环境治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其中,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方面,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日,新增中水及再生水回收能力3.3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228公里,河道清淤52.98万立方米,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510吨/日,垃圾填埋处理200吨/日;在重点地区污染治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方面,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气余热综合利用、工业节能提升改造、农村地区煤改气等,年节约标煤15万吨,压减煤炭消费28万吨,年利用农林废弃物20万吨,邢台市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更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邢台市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助力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9年4月4日